发布时间:2023-02-20 作者:
近日,教育部职成司陈子季司长谈到了具体措施。《职业教育法》全面修订,不但关照了各方利益诉求,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体现了职教战线广大师生、院校和社会各界的意愿与关切,还充分反映了职业教育特色需要和现实需求,为发展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夯实法治基础。
教育系统作为业务主管部门,我们要先学起来、先动起来,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的意识和能力,凝聚各方支持参与职业教育的合力。下一步有几项重点任务要抓紧抓实。
抓紧抓实几项重点工作
第一:体系立起来
一是完善职普协调发展政策。
建立健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
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把中职教育办好,把学生的成长成才通道打开。这需要地方落实省级统筹的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区域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发展规划,加快形成中职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加快健全一体化的职业学校体系
中职要实现基础性转向, 我们将以多样化发展为抓手,推动中职从单一就业转向升学与就业并重,建立中职教育专业大类培养模式,筑牢学生知识和技能基础。
专科高职要提质培优, 现阶段重点是在做好国家“双高计划”中期绩效评价的同时,推动省级“双高计划”建设,加快构建以“双高计划”为引领、区域内高职学校协调发展的格局。
职业本科要稳步发展
一方面盘活存量,进一步加强指导,明确办学定位、发展路径、办学机制、教育教学模式、质量管理、生均拨款标准等办学要求。
另一方面做优增量,支持一批优质专科高职学校独立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支持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的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部分专业,符合产教深度融合、办学特色鲜明、培养质量较高等条件的实施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
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
目前在职业教育分类考试的基础上,已形成一套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评价方式,具备建立职教高考制度的制度基础和实践经验。下一步要持续深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通过扩大职业本科、应用型本科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计划,使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方面与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第二:质量提起来
一是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
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按照今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推进中高职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确保2023年基本达标,2025年全面达标。
进一步落实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的要求,加大政府主导的各级财政投入, 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建立健全政府、行业、企业及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加快改善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让职业教育更优质更公平。
二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引进、培养、使用机制,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
将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纳入教材,把企业的典型案例及时引入教学,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内容及时融入教学。
借助信息技术重塑教学形态,从教师教学方式、学生学习方式以及教学内容呈现方式等方面着手,改革教学模式,打破课堂边界,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促进合作学习、有效学习、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等。
三是完善质量评价体系。
引导职业教育走有特色、高质量发展的路子
发布与《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配套的专业简介、教学标准、公共基础课程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和岗位实习标准。
引导和支持学校全面建立常态化的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
完善政府督导评估制度,开展多元内容、多方参与的现代职业教育评价方式改革,突出就业导向,把学生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作为评 价的重要指标。
第三:产教融起来
一是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发改、财政、国资、工信等部门协调沟通,就企业尤其是国企举办职业教育进行专门研究,落实对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政策导向、学校属性、财政投入、收费标准、师资建设等规定。
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建立产教融合政策执行落地情况的监测机制,探索发展职业教育产教服务型组织。
二是研究启动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
面向“十四五”期间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确定紧缺领域清单,联合遴选相关企业和学校,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梳理部门和地方政策清单、激励企业参与、优化选拔机制、推动国际交流,深入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为基本培养模式,构建为制造业系统储能、赋能、提能的人才培养生态,为制造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是引导社会力量深度参与。
研究制订举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的具体办法,推动企业以 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场地和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
支持企业设置专职或者兼职实施职业教育的岗位,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材开发、培养方案制订、质量评价、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全过程。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 与职业学校共同开发理实一体化课程和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新形态教材和数字资源, 并进行动态更新。
第四:机制建起来
一是国家层面建立健全协同机制。
发展职业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此次新《职业教育法》已经把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法定化,明确了国家部门、中央地方的法定职责。
要按照新《职业教育法》要求,建立教育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各部门分工合作、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
二是央地之间建立健全联动机制。
一方面,地方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实实在在地关心职业教育、支持职业教育。
另一方面,加强央地联动,通过试点试验,给地方赋予更多自主权,激发地方改革活力,并及时将地方的好政策、好办法提炼转化为国家制度,加快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制度标准模式创新。
三是落实层面建立健全督法机制。
强化督导结果的刚性运用,形成包含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的监督机制,把教育督法结果与教育行政、学校管理责任等直接挂钩,促进教育督法“问责有力”“落地见效”。
第五,环境优起来
一是优化事业发展的制度环境。
《职业教育法》这次修订有很多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这些创新能否由理念变成现实,由制度变成实践,关键要及时推进新《职业教育法》配套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工作,促进职业教育法治服务保障与其他配套制度相互配合、衔接和支持,形成全套的制度 保障体系。
二是优化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
要抓住中央推进技能型社会教育体系的重大契机,破除教育体制内外不利于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的歧视性、限制性因素。
强化技能导向的人才使用制度,拓宽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术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机制,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的职业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吸引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少年主动学习技能,主动选择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发展道路。
三是优化立德树人的校园环境。
校园环境——精神文化体系、学习成长环境
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职业学校做好文化育人顶层设计,凝练校训、校风、教风、学风,构建凸显地域文化特色、突出专业办学特点以及学校优良传统的精神文化体系。
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和监督约束,加强学生学习习惯养成教育,帮助学生塑造阳光自信、团结协作、遵规守纪的品格,不断提升职业学校的管理水平,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