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30 作者:
关于持续招募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的补充公告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3天前
关于持续招募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的补充公告
教职所〔2019〕251号
为开展好在院校实施的1+X证书制度试点,做好后续招募工作,根据前两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简称培训评价组织)招募遴选和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进展,结合第三批申报情况,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于申报条件
加快推进新兴、紧缺领域职业等级证书建设,对原公告中关于“具有5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经验和累计5万人次以上的培训并实施证书考核的规模”的要求,新兴领域可适当放宽。
二、关于证书名称
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针对性和规范性,在原公告要求基础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名称还应体现对应的职业技能领域,清晰反映证书持有者所具备的职业技能,避免出现证书名称过于宽泛、将典型职业岗位或职业资格作为证书名称的情况。
三、有关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报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机构根据《关于持续招募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的公告》和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招募继续开展,持续受理有关成熟的标准、证书申报。
对已提交材料的申报单位,如确有需要,对照本公告要求调整完善申报材料并及时提交。请于2019年10月12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寄(送)到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6层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黄玉屏、黄 洋
联系电话:010-58556712
传 真:010-58556707
电子邮箱:x_one2019@163.com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