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业教育工作要点 20 条印发

发布时间:2020-04-09 作者:

山东职业教育工作要点 20 条印发

鲁教职处函〔20208

各市教育局职教科(处),各高等职业院校办公室:

《山东职业教育工作要点 20 条》业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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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职业教育工作要点 20


2020 年,全省职业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力抓好职教战“疫” 基础上,以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为主线,将探索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制度和模式的责任使命,扛紧扛实扛牢,高起点开局起势,确保“一年成式”,为“两年成是”“三年成事”奠定坚实基础。

1.省地共建省级职教创新发展试验区。遴选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改革创新意识强的市、县(市、区),围绕不同领域、不同层面,省地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支持青岛市、潍坊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示范区,支持德州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

2.“一地(校)一案”创新发展职业教育。对照 45 项工作任务,对标全国一流、世界水平,逐项查找痛点堵点难点,科学确定探索突破点、规律切入点、发展着力点,创造性开展工作, 逐市、逐县(市、区)、逐校制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3.遴选认定职教改革成效明显地方。遴选认定职教改革成效明显、具有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的市、县(市、区),在试验区建设、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群)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和项目安排中予以倾斜支持。

4.启动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和推动各地、各职业院校研究制定规模与布局、专业结构、“双师型”队伍、实训基地、经费投入、社会培训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全方位提升办学要素水平。

5.实施教学提质升级专项行动。启动新一轮规范办学行动计划。推进“三教”改革,修订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健全教材选用制度和教学用书目录,建设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省级规划教材,夯实课堂“主阵地”。做好 1+X 证书制度试点,联合有关部门制定 X 证书考核费用标准。

6.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重点建设 20 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50 所左右高水平中职学校和 50 个左右高水平中职专业(群)、50 个左右高水平高职专业(群),认定一批助力乡村振兴示范校。研究出台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考核方案、专业(群)发展水平考核方案,不同学校不同特色,推进差异化发展。

7.探索高职院校试办本科职业教育。编制本科职业教育试办学校和专业设置基本要求,在“双高计划”高职院校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完善长学制培养模式,优化中职与本科“3+4”、高职与本科“3+2”贯通培养试点布局。

8.在优质中职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遴选优质中职学校,举办初中后五年制高职教育,建设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职业学校。

9.统筹抓好高职扩招工作。抓存量、找增量,确保质量型扩招,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以中职学生为重点,社会群体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为重点,使城乡新增和现有劳动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

10.探索开放式、普及性大赛制度。承担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改革试点,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开放性,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逐步实现专业全覆盖、学生全参与、赛场全开放。

11.落实职业院校育训并举职责。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推动职业院校广泛开展企业职工、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培训,全年培训 400 万人次以上。

12.深度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举办产教对话大会。联合工信、国资、财政、税务等制定政策,支持各类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推动校企新建一批专业、一批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一批产教融合示范区(园)、一批技术研发和推广服务中心。支持济南市、青岛市建设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

13.科学规划区域实训基地体系。推动实训基地建设与产业技术进步相适应,同步规划,适当超前布局,按照与校内实训基地互补原则,市场化运作、多渠道投融资、企业化管理,推动各设区市建设大型智能公共实训基地。支持枣庄市启动建设中国职业教育博物馆和职业体验馆。

14.扩大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研究制定山东省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指导意见,支持济南市举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职业院校高端论坛,支持青岛市举办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大会暨展览会,深度推进合作德国职业教育计划,举办鲁台职业教育交流活动。

15.配合完善“职教高考”制度。配合有关处室单位,统筹谋划春季高考、单独考试招生、贯通培养试点、五年制高职教育、专升本、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免试等改革,真正考出专业性、考出技术含量,畅通职校学生学业晋升渠道。

16.配合推动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学校人才引进、招考程序和标准、用人计划、岗位设置、内设机构、绩效工资、教师招聘等 7 项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17.配合改革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启动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建设,分专业支持高水平院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本科专业点;支持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高校培养职业教育师资。制定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标准。

18.支持建设职业教育研究智库。联合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支持山东师范大学成立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研究院,培养职业教育研究人才。建设一批职业教育理论研究中心,安排经费支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理论实践研究。

19.加强督查督导评估。配合省委督查室、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分别纳入督查、督导事项,每半年督查一次,每季度调度督导一次,实行督查督导报告制度,强化结果运用。

20.做好其他日常工作。统筹做好职业教育宣传、教学诊改、质量年度报告、精品资源共享课、品牌专业(群)、学校工程建设、校企合作项目、青年技能名师、教学名师、“文明风采”活动、东西协作、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内职班、技能大赛、活动周、中职招生及学籍等日常工作。


附件:日常工作目录

1.推进教学诊断与改进试点及相关活动。

2.研制发布中、高职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和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

3.推进中职学业水平考试试点和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 度。

4.加强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对第一、二批分别进行验收和中期检查,立项建设第四批 600 门左右。

5.加强省品牌专业(群)建设,对第三、四、五批中职品牌专业和第二、三批高职品牌专业群进行验收。

6.加强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职学校建设,对第一、二批进行验收,对第三批进行中期检查。

7.加强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对第一、二批分别进行验收和中期检查。

8.认定 20 个左右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项目。

9.认定 40 个左右省级现代学徒制项目,对第三批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进行省级验收,总结评价省级现代学徒制。

10.认定 15 个左右省级骨干职教集团。遴选推荐国家级优质职教集团。

11.加强队伍建设,对第一届省青年技能名师进行认定,遴选认定第三届 100 名左右青年技能名师、50 名左右高职教学名师。

12.承担“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新时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提升行动计划。

13.组织参加国家“文明风采”活动。

14.遴选培育认定 2020 年度齐鲁工匠后备人才。

15.开展中职学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

16.做好职业教育精准扶贫。

17.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指导有关市、高职院校落实与重庆的东西协作帮扶协议。

18.做好支援新疆喀什、西藏日喀则、青海海北州、新疆建设兵团职业教育工作。

19.健全结对帮扶机制,做好帮扶我省民办高职院校和职业教育欠发达市、县(市、区)工作。

20.完善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平台,落实跟岗、顶岗实习备案制度。做好高职院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21.办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

22.办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大赛。

23.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

24.做好中职招生、学籍工作。

25.做好职业教育宣传工作。